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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2020年果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0日 来源:县林草局 作者: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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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静宁县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静脱贫领办发〔2020〕3号)和《静宁县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暂行)》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果品产业扶贫补助政策精准落实到村到户,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全县果品产业发展,确保全县以发展果品产业为脱贫主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实现稳定脱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奖补政策推进果品产业扶贫,是全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引导激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发展果品扶贫产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有利于聚焦贫困人口精准发力,实现精准脱贫;有利于把“输血式”扶贫转换为“造血式”扶贫,切实发挥产业脱贫的带动作用;有利于提高全县果品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加速推进果品产业提质增效,形成贫困人口发展果品产业、实现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二、奖补原则

  奖补政策是指由贫困户先行实施果品产业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本乡镇初验通过,县级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其进行奖励的果品扶贫项目实施补助方式。实施奖补政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和贫困户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立足乡镇实际,选准村级十七类特色产业,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2.聚焦精准。始终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紧紧围绕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实现稳定脱贫目标,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提升贫困人口参与产业发展能力,推动扶贫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2.全面覆盖。立足贫困户果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据实摸底,精准统计,全面覆盖,确保贫困户奖补政策全覆盖。

  4.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实行分级公示公告制度,县、乡(镇)、村三级结合实际通过媒体(电视、广播、网站)、公开栏(墙)等形式,公开奖补政策、补助标准、补助数量、补助金额和受益对象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影像等资料备查。

  三、奖补对象

  奖补政策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奖补范围及标准

  (一)奖补范围。按照《静宁县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暂行)》,果品产业奖补范围为贫困户内栽植3年以下幼园和新植园1亩(分开统计)以上的予以奖补。

  (二)奖补标准。按照《静宁县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暂行)》,果品产业每亩奖补200元。

  五、奖补流程

  (一)制定方案。各乡镇在收到果品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后,按照县级果品产业奖补范围和标准,抓紧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与贫困户面对面,共同商议果园新植计划,精准统计户内3年生以下幼园面积,引导贫困户发展果品产业,增加经济收益。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详细的果品产业奖补实施方案,印发各村委会,并经村“两委”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公示公开无异议后,于3月15日前抄送县林草局(401)审定备案。

  (二)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加大对奖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果品产业奖补项目顺利开展;要对贫困户申报果品产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培训指导,经常深入农户、果园帮助解决管理技术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跟踪式、蹲点式服务,加大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的产销对接,做好贫困户果品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销售难题。

  (三)登记落实。各乡镇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果品产业发展实际,对符合奖补政策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梳理,以村为单位,分3年生以下幼园、当年新植园进行逐户登记造册,经贫困户确认签字后,核定拟奖补资金,乡镇统一汇总,填报《    乡(镇)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登记表》(附件1),同时乡村两级将《    乡(镇)    村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公示》(附件2)进行张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组织验收。

  1.村级自验。项目实施完成后,先由村“两委”、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组成村级自验小组,实地核查、逐户验收,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乡级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核准各村验收申请材料,由乡镇领导带队,组织乡村干部对果品产业奖补项目进行实地核实、逐户验收,分别填写《    乡(镇)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验收表》和《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到户兑付表》(附件3、5),将奖补验收结果《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验收结果公示》(附件4)在政务公开栏和各村委会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内容包括贫困户姓名、产业规模、实施地点、奖补金额、举报电话等。

  (五)县级验收。对乡镇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奖补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分类汇总后,提出资金发放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林草局验收,县林草局组织有关单位通过抽查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

  (六)奖补兑现。经县林草局验收后,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填写《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资金发放表》(附件6),由乡镇扶贫站收集汇总后移交乡镇财政所,财政所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统”账户发给奖补对象。乡镇财政所在果品产业奖补资金发放完成7日内将银行发放清单等材料(复印件)反馈给乡镇扶贫站。

  (七)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要围绕奖补项目,从总体任务完成、各项指标落实、帮扶措施、扶贫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认真总结提炼取得的成绩,研判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为全面推动果品产业奖补政策实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奖补推进果品产业扶贫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果品奖补产业项目,包括方案编制、报批、审核、实施、验收、拨款和监督等各项工作。县林草局及局属果办、园艺站、果研所等单位要做好方案报备审批、实施过程监管、不定期检查指导、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根据工作实际,做到早宣传、早动员、早布置,组织乡村干部做好宣传发动,指导贫困户实施果园新植和管理。要充分发挥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果品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各乡镇要及时公开奖补程序、奖补对象、奖补项目、奖补标准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完善管理服务。各乡镇要建立果品奖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联系果业科技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病虫害防控、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加强果品奖补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签订订单合同、产品包销合同,解决奖补项目产品的销路问题。宣传动员贫困户积极参加苹果保险,降低灾害风险,稳定果品产业增收。

  (四)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按照各级监委部门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奖补对象对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退回奖补金额,并列入诚信黑名单,扶持期内不得再享受产业奖补扶持。乡村相关人员在实施奖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相关单位、各乡镇在实施奖补项目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依法依规处理。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奖补项目推进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分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台账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果品奖补项目台账清单要求,建立规范的扶贫项目绩效考核台账资料,台账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奖补实施方案、贫困户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折统”账户复印件、项目现场照片、资金往来凭证、公告公示、资金拨付材料、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自评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全过程的纸质和电子材料(见附件8、9、10)。纸质台账材料要及时整理装档(一式四份,乡财政所和扶贫站各留存1份,报县林草局2份),以备各级考核验收。

  附件:

    1.乡(镇)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登记表;

  2.乡(镇)村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公示

  3.乡(镇)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验收表

  4.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验收结果公示

  5.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到户兑付表

  6.2020年贫困户果品产业奖补政策落实资金发放表;

  7.绩效目标申报表;

  8.绩效目标自评表;

  9.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模板。

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