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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9日 来源:县防控办 作者: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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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加强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城市社区实行联防联控20条措施,现通告如下:

  1.实行网格管理。社区实行疫情防控三级网格管理,共划分网格65个,每个网格至少配备网格员2名,负责重点人员摸排、跟踪管控、动态监测、台账资料和防疫宣传,督促、协助小区做好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2.建立联防队伍。抽调社区干部、在职党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医生、包片民警171人分配到各网格担任网格员。有物业公司的小区,物业公司人员和网格员共同组建防疫队,物业公司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物业的单体楼院由网格员牵头,组织动员住户组建防疫工作队伍。

  3.主动报告行踪。县外来静返静宁人员及有密切接触史人员,必须主动向社区全面细致报告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故意隐瞒或不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排摸重点对象。由网格员逐小区楼院、逐户逐人开展地毯式排摸,对县外来静返静人员及有密切接触史者,建立“一对一”、“人盯人”包抓责任制,记录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建立健全信息台账。

  5.自觉居家隔离。县外来静返静人员及有密切接触史人员,必须自觉居家单人单间隔离观察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必须及时向社区报告。拒绝隔离观察的,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隔离。

  6.严禁扩散疫情。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的,严禁外出活动,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经卫健部门批准后做好防护措施。居家隔离观察满14天且身体无异常的,由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卫健部门出具《解除居家隔离观察证明书》,网格员、卫生服务中心、片警、留观人员四方签字,社区盖章,登记备案后方可出行。

  7.给予人文关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每名居家隔离人员配发一支体温计、一瓶消毒液、一本宣传册、一个口罩、一张表格,居家隔离人员每天自行测量体温2次,网格员每天询问其健康状况。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及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社区进行柔性管理,给予人文关怀和必要的帮助。

  8.杜绝随意出行。所有居民“非必须不出门”,每天除采购生活物资、生病就医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及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民生的工作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

  9.居家防疫消毒。所有居民必须在家搞好卫生,定期对房屋及厨具进行消毒,适时通风,勤洗手,按要求投放废弃的一次性口罩,做到不食用野生动物,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10.严禁造谣生事。严禁造谣、传谣和散布虚假有害信息,严禁顶撞、谩骂、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严禁不服从物业公司管理、聚众闹事、堵塞小区大门。对有上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11.严禁聚集聚会。严禁拜亲访友、打牌喝酒、聚餐聚会、跳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劝散劝返,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批评教育。严格红白喜事备案管理,坚持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经社区审核同意后报城市社区管委会备案。

  12.积极配合防疫。所有居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措施,积极配合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13.严格封闭管理。所有小区关闭不必要的进出通道,每个小区只开一个门,设置24小时检查点,安排人员轮流值班。无物业单体楼院由网格员组织住户轮流值班,落实封闭管理措施。

  14.抓好卫生防疫。所有小区每天对院落、楼道、电梯、垃圾桶、单元门、大门等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消毒2次,对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做好消毒,做好卫生清洁和一次性口罩的收集处理。无物业单体楼院由网格员组织住户落实。

  15.宣传防控知识。所有小区门口要悬挂疫情防控横幅,小区内张贴防疫知识海报,利用音响喇叭轮番播报疫情防范知识和疫情防控消息,及时向居民微信群转发疫情防控措施和正规网站发出的新闻信息,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6.严肃内部管理。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配备口罩等防疫工作,对不戴口罩进出的业主提醒劝返,对小区内聚集聊天的人员及时劝散。

  17.严查疫区来人。县外来静人员严禁进入小区。对已经在小区内入住的县外人员,严格管控,严禁外出。对本小区居住的外地人员,进行查询登记、身份验证和体温测量。

  18.管控出入车辆。对出入小区的车辆进行详细登记车辆人员信息,做好消毒。坚决禁止快递、外卖以及非本小区车辆进入。对强行“闯岗、冲卡”的人和车,拨打110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9.登记出入人员。坚决禁止非本小区人员入内,对本小区人员进出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个人信息、进出时间、出入原因等,全面落实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情况带到定点医院就诊。

  20.清查出租房屋。全面查清小区房屋出租情况,督促房屋出租者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一律不得将房屋出租给重点疫区来静人员,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              

静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