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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人才公寓拟入住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来源:县委组织部 作者: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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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静宁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房管部门审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对符合我县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李泽文等13名同志个人信息、学位学历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影响公示对象入住人才公寓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静宁县委人才工作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如不存在影响入住的问题,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1年9月3日—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静宁县委人才工作中心

  联系电话:0933-2521544

  通讯地址:静宁县城关镇阿阳路67号

  邮政编码:743400



静宁县委人才工作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