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7月18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8日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作者:

分享到:

7月18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平凉市交办第十二批信访投诉问题共8件,来电4件,来信4件,涉及我市4个县(区)。其中:崆峒区4件,泾川县2件,灵台县1件,静宁县1件。

截至目前,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6批8件,所有问题已于当日交办相关乡(镇)和部门。目前,按时限要求已办结3件,其它5件相关乡(镇)和部门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根据安排,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21年7月7日至7月26日对平凉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3-8291966,上午8:00-下午20:00)、专门邮政信箱(平凉市0624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744000)和电子邮箱(Delsjsthbdc@yeah.net)。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进驻期间主要公开受理平凉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平凉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