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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四烧”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8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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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行为,减少空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我县禁止“四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四烧”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抵制、报告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行为,自觉维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共同守护好我们的一片蓝天。

  二、充分认识“四烧”行为的重大危害。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产生的高温,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还会引发重大火灾,甚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露天禁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好乡镇和村社干部,环卫人员,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的作用,落实干部包地块、包路段、包河流责任制,形成良好的整治态势,扎实推动禁烧工作开展。

  四、严格追究“四烧”行为的法律责任。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将加强对“四烧”的监督检查,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全方位巡查体系,及时制止和查处“四烧”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凡违反规定发生“四烧”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四烧”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秸秆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利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合理划定秸秆集中堆放地点,充分利用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引导群众妥善整齐堆放秸秆。鼓励单位、企业和群众积极推广秸秆青贮、直接返田、秸秆养畜、秸秆栽培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六、鼓励对“四烧”行为的举报。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行“四烧”行为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四烧”行为时,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县分局进行举报,也可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静宁县农业农村局:0933-2534690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0933-2532536 

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