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8日 来源: 作者: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和《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我单位已对拟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的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公示对象在领取新闻记者证资格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所在单位、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共7天。
受理单位:静宁县融媒体中心
受理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58号
联系电话:中共静宁县委宣传部:0933—2521564 静宁县融媒体中心:0933—2528166
静宁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