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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4号)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6日 来源:县防控办 作者: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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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国内疫情仍然呈现多点散发态势,截至1月6日,全国共有6个高风险地区、86个中风险地区,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随着“春节”即将到来,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明显增多,疫情传播风险急剧上升,我县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凡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短信提醒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转红码或黄码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所有县外人员计划来静返静时,需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对瞒报、谎报、不报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把输入关口。各交通检疫点、小区、宾馆等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场所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同查同验”)、旅居史询问、环境消杀等措施,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验。对行程码显示陕西省西安市的来静返静人员及车辆,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对陕西省延安市,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浙江省宁波市来静返静人员加强排摸管控,凡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县(市、区)人员和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地市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

  三、严格限制出行。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减少不必要出行,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要合理安排好出行行程,非必要不前往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入境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其他重点疫情地区人员非必要不得来静返静,确需来静返静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主动报备相关信息,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及分类管理。 

  四、做好居家监测。对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的对象,乡镇、社区要严格压实管控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辖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底数,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做好基本生活服务保障,坚决杜绝采样不及时、对象随意外出等现象发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各乡镇、社区牵头,组织属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上门采样检测。

  五、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群众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消毒,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室内密闭或不通风的场所,不聚集、不扎堆,到公共场所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和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六、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尽早主动完成两剂次的疫苗全程接种和第三剂次的加强针接种,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