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来源:县政府 作者:县政府
根据平凉市人普办、平凉市统计局转发《甘肃省人普办 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平人普办发〔2021〕9 号)文件精神,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会议研究,决定推荐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静宁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为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3个拟推荐先进集体单位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静宁县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至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
受理部门:静宁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933-2521196
附: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公示花名册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