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按照《省直帮扶单位扶贫助学金管理办法》(静教发〔2018〕178号)要求,经学生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和教育局复核,确定界石铺、原安、四河、三合4乡(镇)共计367名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大学新生享受2021年省直帮扶单位“扶贫助学金”资助,结合资金结余情况,按照本科2250元、高职(专科)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与资助条件不符者,请来电反映。如无异议,将按照程序发放资助资金。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受理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受理部门:静宁县教育局、静宁县乡村振兴局
受理电话:0933-2750908 0933-2521434
附件:静宁县2021年省直帮扶单位“扶贫助学金”拟资助学生花名册
静宁县教育局
静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