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7日 来源:县自来水公司 作者:
城区各用水户:
为了进一步加强静宁县城区供水水质管理工作,按照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情况及二次供水专项检查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21年第四季度甘肃水务静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对出厂水进行了自检,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现予以公示,请广大用户监督。
甘肃水务静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