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4日 来源:县政协办 作者:县政协办
(2021年11月14日政协静宁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政协静宁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报请县委同意,政协静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1年11月16日至19日召开,会期四天。
会议建议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政协静宁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政协静宁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讨论中共静宁县委领导讲话;4.列席静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5.审议通过《政协静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6.审议通过《政协静宁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7.审议通过《政协静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8.选举事项;9.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