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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城区集中开展消杀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来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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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从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即日起,集中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公厕、市场、临街商户等所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杀,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关好家中门窗,收回悬挂在室外的衣物、被褥等,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人员和车辆尽量减少外出,确保消毒消杀作业顺利进行。

  因消毒消杀工作给市民造成生活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静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