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第19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来源:县防控办 作者:县防控办

分享到:

  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即日起从严从实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所有居民“非必须不出门”,出入必须佩戴口罩。各居民小区(村组)要加强人员和车辆出入管控,每个小区(村组)只保留一处出入口,其他出入口封闭管理,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防止人员偷出偷进。所有人员进出小区(村组)时均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码显示涉疫地区返静人员,必须详细登记信息,立即报告所属社区(村组)落实管控措施。对居家监测人员,社区(村组)要严格督促落实每日3次体温监测、定期核酸检测措施,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及健康码变化情况。所有居民不串门、不聚集,聚集性场所全部关闭,各类集聚活动一律取消。快递、外卖不得进入小区,设定配送区域,实行无接触式领取。

  2.所有宾馆、餐饮、商店超市、药店等各类经营门店(企业)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体温测量、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实行无接触式领取;所有餐饮门店(企业)尽可能减少堂食,确需进店用餐的必须落实餐桌标识化管理、同向隔位等分餐制措施,严禁购销非正常渠道进口冷链食品。对拒不落实防疫措施的,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强制停业整顿。

  3.所有个体诊所一律关闭,不得接收任何病人和出售药品,营业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所有药店、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发热病人就地隔离并立即报告。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一旦发现未按照公告要求贯彻落实的,立即关停并依法依规处理。

  4.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加强本单位出入口和内部管控,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特别是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码显示涉疫地区返静的干部职工,一律落实防控措施。

  5.严禁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聚集、聊天、跳舞、下棋、打牌,流动摊点一律取缔,公安、执法等部门将全天候巡逻劝散。

  6.关闭静庄高速公路静宁南(城川)、威戎出入口,县、乡、村道路全部实行管控,所有来静返静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严禁所有车辆私自拉载涉疫地区来静返静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