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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金融消费者的疫情防控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来源:县金融办 作者:县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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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广大金融消费者:

  近日,我省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金融消费者的金融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县政府金融办特此发出以下倡议:

  一、充分利用线上金融服务渠道办理业务

  (一)目前,金融机构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可随时提供生活缴费、转账支付、投资理财、贷款归还、保险业务咨询及办理等金融服务,建议充分运用各类线上渠道办理金融业务。

  (二)对于需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广大金融消费者,为避免现场查询可能带来的人多拥挤、空气不畅通、交叉感染等情况,建议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通过“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或通过一些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及个人网银、云闪付APP中的“信用报告”查询模块等渠道进行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可以通过基本户开户行的企业网银或企业手机银行查得。

  (三)抵静前14日内,离开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金融消费者,应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自觉做到不外出,不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

  二、优先选择非接触式业务办理方式

  (一)在现场支付结算过程中,建议多采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式方式进行。

  (二)如确需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现场办理业务的,可优先选择ATM机、超级柜员机、自助填单机、自助回单机等自助服务设备办理业务。

  (三)驾驶车辆不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建议立即拍照挪车,保持安全距离,拨打全责方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充分利用“互碰快赔”机制,体验高效便捷理赔服务,避免直接接触感染风险。

  三、切实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一)对于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现场办理业务的,建议提前与银行网点取得联系,明确网点营业时间、业务办理手续等,通过预约最大限度缩短排队时间,避免多次前往带来潜在风险。在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时,请按疫情防控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前往。

  (二)在营业网点现场,请配合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共空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员信息登记查验、消毒洗手、体温检测等工作,办理业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尽量确保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营业场所,避免在银行营业网点长时间停留。

  (三)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并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对银行卡、身份证、手机、钥匙等物品进行消毒。

  四、谨防与疫情相关的金融诈骗

  疫情期间,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假借疫情募捐、兜售防疫用品、冒充航空或铁路客服人员提供退改签服务、冒充医疗机构谎称异地家属感染肺炎疫情、利用疫情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保险退保或保单贷款等方式进行金融诈骗。

  请大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涉及银行卡转账、汇款、缴纳保险费、办理保险退保等操作时要提高警惕,不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银行卡密码、验证码、保险单号等个人敏感金融信息,认准正规捐赠渠道进行爱心捐助,通过正规平台和渠道购买防护器具和消毒用品,通过官方渠道咨询航空公司、旅游公司、铁路集团等的退改签办法,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有借助疫情的网络金融诈骗行为或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者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金融机构提出投诉或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的,应优先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做好疫情防控。金融监管部门将认真办理来电、来信反映事项,并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及时解决金融消费者合理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亲爱的金融消费者朋友,我们向您郑重承诺:“非常时期,服务不断,必将全力以赴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携手同行,万众一心汇聚文明力量,展示文明形象,用实际行动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