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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来源:县防控办 作者: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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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部分省市再次出现疫情反弹情况,福建、黑龙江出现了多名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特别是国庆将至,回乡探亲、外出旅行、聚餐聚会急剧增加。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确保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

请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和黑龙江哈尔滨市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静返静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

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旅行,建议选择县内或近郊公园景区进行短途旅行。出行前,请了解目的地实时疫情变化及防控措施,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旅途中,要做好活动轨迹记录,包括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时间和座位号,以及用餐酒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等信息,以备疫情处置、流调溯源所需。

三、减少聚会活动

假期不提倡聚集和聚会,请尽量减少家庭、单位的聚会聚餐,各类会议活动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大规模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办。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四、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群众(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依然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国庆假期临近,请合理安排出行,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五、加强健康监测

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向医生如实告知过去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配合相应的身体检查。

六、尽快接种疫苗

疫情频发,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尽快建立免疫屏障,凡符合接种条件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要按照“应种尽种”原则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第一针接种时间超过21天的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各交通场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影剧院、农贸市场、银行、网吧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两码”联查要求,督促群众佩戴口罩。药店、诊所、卫生室等场所要强化购药就诊登记,严格落实回访跟踪和督促就诊工作;各幼儿园、学校要加大校园封闭管理、健康监测、消毒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力度;有关景区、影剧院要持续推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发现各相关场所有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静宁县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