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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静宁县部分道路区间测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9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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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机动车超速行驶、闯红灯和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静宁县公安局决定启用辖区内部分道路区间测速、闯红灯和违法停车抓拍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抓拍路段

(一)在G312线1972公里800米(界石铺镇张岔路口)至G312线1979公里800米(界石铺镇机砖厂路口)至G312线1982公里800米(界石铺镇红军长征纪念馆路口)设置双向连续区间测速抓拍设备,连续区间点位路段全长10公里,设定管理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二)在G566线(原S218线)83公里100米(城川镇靳寺村子河路口)至G566线93公里750米(威戎镇梁马大桥路口)至G566线101公里500米(威戎镇寨子路口)设置双向连续区间测速设备,连续区间点位路段全长17.85公里,设定管理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三)在X060线(静秦公路)威戎镇武高桥头至雷大镇中学路口至李店镇薛胡路口设置双向连续区间测速设备,连续区间点位路段全长20.55公里,设定管理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四)在X065线(威曹公路)古城镇庙堡村路口至曹务镇永丰村路口设置双向区间测速设备,区间点位路段全长24.5公里,设定管理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五)在S304线(仁大叶莲公路)仁大镇峡口村阳坡路口至西山沟与杨湾村一社交界处设置双向区间测速设备,区间点位路段全长11.7公里,设定管理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六)在X066线(张新公路)甘沟镇张家小河红山咀大桥西口至甘沟镇屯家堡小学路口至新店乡任刘路口设置双向连续区间测速设备,连续区间点位路段全长27.9公里,设定管理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七)在X061线(靳家寺-邢家岔)甘沟镇张家小河红山咀大桥西口至细巷镇谭店村路口设置双向区间测速设备,区间点位路段全长5.75公里,设定管理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上述所有区间测速地点路段,根据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均已安装交通标志牌告知提示。

二、闯红灯设备抓拍点位

启用国道566线(原S218线)威戎镇梁马大桥十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对通过该路口的所有车辆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接打电话以及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取证。


三、违法停车设备抓拍点位

(一)八里工业园区高速路口东


(二)八里工业园区高速路口西

上述违法停车设备主要是对八里工业园区高速路进出口至国道312线红绿灯十字路口路段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四、违法行为处罚

对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依法进行采集取证后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共同构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1年10月13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告

静宁县公安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