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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青年群体的金融消费建议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5日 来源:县金融办 作者:县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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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助广大青年群体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消费理念,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在此提醒广大青年群体:

  一、理性消费,量入为出

  (一)树立正确消费观。摒弃虚荣、攀比、盲从心理,制定合理的消费和还款计划,做到消费与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养成记账习惯。通过记账让自己看到每月的钱花在哪里,分析必要支出和非必要支出,从而更合理地安排支出。

  (三)合理使用借贷产品。充分认清消费信贷是用来解决合理消费之需的,而不是用来满足脱离自己承担能力的物质追求,切勿“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二、杜绝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

  (一)出租、出借、出售的银行卡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洗钱、逃税、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

  (二)我国的银行卡实行实名制,卡内存有大量个人信息,一旦出租、出借、出售的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会追溯到卡主本人,导致卡主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被公安机关核实认定的,持卡人在5年内将只能亲自到银行柜面办理业务,3年内将不允许新开立银行账户。

  三、做好个人信用记录维护

  (一)不管是自己去借各种各样的贷款,还是替他人担保,一定要考虑自己的综合财力,以及未来一段时间的支出,尽量避免过度负债。

  (二)获得贷款或使用信用卡后,按时足额还款,不要逾期。若出现逾期,切记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擅自修改或删除,要谨防“征信洗白”和“征信修复”等骗局。

  (三)个人征信信息里包含大量敏感信息,要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特别是要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对身份证复印件应注明用途,保管好个人信用报告,不随意丢弃,不轻易向商业机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四、远离不良网络贷款

  (一)远离不良校园网贷。青年大学生要培养勤俭自立意识,自觉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以“能承担、减轻家庭负担”为消费原则,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获取校园金融服务,避免陷入高额贷款陷阱。

  (二)注意防范金融直播营销有关风险。注意甄别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警惕一些金融直播营销中信息披露不足、风险提示不到位等销售误导问题。

  (三)根据自身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并认真阅读和理解贷款合同条款,搞清楚实际贷款利率,避免被“低利率”假象所误导。

  (四)遇到困难时,及时与父母、师友沟通,寻求帮助。

静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