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7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治平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静宁县公安局决定对治平镇街道采取禁止停车和单侧停车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
(一)主街道(治平镇丁字路口至污水处理厂门口)两侧全路段禁止停车;
(二)中学巷子(治平初中门口至主街道)两侧全路段禁止停车;
(三)小学巷子(中心小学门口至主街道)两侧全路段禁止停车。
二、临时停车路段
(一)治平镇丁字路口至原供电所(新派出所)门口两侧允许临时停车;
(二)治平农商行门口至主街道北侧允许临时停车。
允许临时停车路段按一车一位有序顺向停放,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划线区域内,不得超越停车线停车,不得占用两个停车位停放一辆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违法行为处罚
对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拒绝驶离、且长时间占用道路的机动车,将依法采取拖移机动车措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共同构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1年8月2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静宁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