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县医疗保障局
全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截止2021年6月,静宁县统筹区内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共97家(不含375家村卫生室),其中:公立医院27家(三级乙1家、二级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3家),民营医院3家(专科1家、一级及以下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零售药店67家(含连锁各分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静宁县统筹区内签定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布,供广大参保人员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注:“异地住院”栏标注“√”的为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医药机构;
“谈判药品”栏标注“√”的为纳入谈判药品管理定点医药机构;
附件:静宁县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