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来源:县委宣传部 作者:县委宣传部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我们祭奠逝者、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优良传统、倡树文明新风,着力营造安全、绿色、节俭、文明的祭扫氛围,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规定,安全祭扫。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倡导祭扫活动从简,减少祭扫人员规模,缩短祭扫活动时间。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绿化带等场所祭祀,不在祭扫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和谐进行。
二、摒弃陈规陋习,绿色祭扫。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提倡移风易俗,用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低碳、健康的现代方式,寄托对革命先烈和故去亲人的哀思,营造文明祭扫新风尚。
三、营造殡改氛围,节俭祭扫。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绿色殡葬新风尚,倡导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节俭祭扫,不大操大办、不炫富攀比、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
四、坚持示范引领,文明祭扫。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及志愿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文明祭祀新风、传承优良家风,自觉向亲属、周围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争做低碳文明祭祀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市民朋友们,“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在这春风和煦的清明时节,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推进移风易俗、传播文明风尚,为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共静宁县委宣传部
静宁县文明办
共青团静宁县委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