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曹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6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曹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李店镇计生服务站业务楼项目、新店乡文化站项目、新店乡政府业务用房项目、静宁县文惠小学1#、2#教学楼项目、仁大镇阳岔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均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上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1.曹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于2011年12月7日竣工,由静宁县曹务中心卫生院负责建设,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一0三项目部施工,工程总造价92.7万元。
2.李店镇计生服务站工程于2010年9月30日竣工,由李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第九项目部施工,工程总造价95.22万元。
3.新店乡文化站工程于2011年8月5日竣工,由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八一0分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44.2万元。
4.新店乡人民政府业务用房工程于2009年11月15日竣工,由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静宁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41.24158万元。
5.静宁县文惠小学1#、2#教学楼建设(1标)工程于2020年12月22日竣工,由静宁县教育局负责建设,平凉宏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115.76万元。
6.仁大镇阳岔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工程于2019年11月6日竣工,由仁大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甘肃省静宁县城关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435.45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2596671
公示期限: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20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