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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河-南河风光带及35°苹果谷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2日 来源:县规划事务中心 作者:县规划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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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位于静宁县城葫芦河与南河沿线两侧地带。该项目主要包括葫芦河和南河两段沿线区域,葫芦河段北起北二环西路,南至寺山东一路,南河段东起东二环路,西至葫芦河与南河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约297.92公顷。 其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所示:

  静宁35度苹果谷位于甘肃省静宁县城川镇中部葫芦河流域,隶属于城川镇,东邻司桥乡、古城镇,西接甘沟镇,南界威戎镇,北傍城关镇,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连接静宁城乡的黄金地段。规划用地面积共计132.83公顷。苹果谷主要包括四个地块,核心区地块位于吴庙村东北200米处山谷,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4.61公顷。其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246137㎡,建筑面积2462.18㎡,绿地面积199863.24㎡,绿化率81.20%,停车位数58辆(其中小汽车47辆,大巴车11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葫芦河-南河风光带及35°苹果谷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图集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2531813 

  附件:

  1.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修建性详细规划图集

  2.35°苹果谷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图集

  静宁县规划事务中心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