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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城镇、李店镇局部地块总规调整及县城工业片区部分地块控规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1日 来源:县规划事务中心 作者:县规划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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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古城镇、李店镇局部地块总规调整

  1.古城镇局部地块总规调整

  为适应发展需求,亟需对《静宁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古城镇分册(2015-2030)》进行修编,但总体规划修编所需周期较长,面对建设过程中的实际诉求,需要对局部地块进行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两处地块,地块一位于古城大道以南、南环路以东的区域,总占地面积约3.61公顷,用地性质为W1普通仓储用地。地块二位于古城大道以南、爱民巷以东的区域,总占地面积约0.46公顷,用地性质为C5商业金融用地。

  主要调整内容:地块一将原总规中古城大道以南,南环路以东的普通仓储用地调整为集贸市场用地;地块二将原总规中古城大道以北、爱民巷以东的局部商业金融用地调整为广场用地。

  2.李店镇局部地块总规调整

  为适应发展需求,亟需对《静宁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李店镇分册》进行修编,但总体规划修编所需周期较长,面对建设过程中的实际诉求,需要对局部地块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道路网分割进行划分,对如下6个片区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01号片区位于李店镇镇区西侧,李治路以南,西环路以西;总占地面积约0.417公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主要为地块西侧成纪古城遗址保护区的日常办公进行配套服务。

   02号片区位于西环路与李治路交叉口处,原大众舞台广场;总占地面积约0.240公顷。将地块内0.240公顷广场用地全部调整为商业金融用地,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03号片区位于镇区中部,北至纬三路,南至李治路,西至经九路,东至经二路,总占地面积约2.86公顷。将原李店镇卫生院用地结合镇区发展需求及周边建设情况调整为商业金融用地和居住用地。

  04号片区位于镇区中部,北至李治路,南至纬五路,西至张家巷,东至经二路,总占地面积约6.42公顷。①片区东南角新搬迁的卫生院原为居住用地,现调整为医疗保健用地;②片区西侧部分原居住用地结合现状建设情况调整为广场用地和行政管理用地;③将原教育机构用地(幼儿园)调整为居住用地,在06号片区内新增一处幼儿园用地;④结合现状已建设完成的道路,调整地块用地性质,打通片区医疗保健用地北侧的东西向道路和西侧的南北向道路。

  05号片区位于镇区南北部,调整范围为滨河南路以南、泾四路以东、西环路以西、李治路以北的区域;总占地面积约7.804公顷。①经一路以西地块的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和防护绿地用地性质及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将西侧部分仓储用地调整为集贸市场用地,北侧部分仓储用地调整为商业金融用地,剩余用地保持仓储用地性质不变;②经一路以东地块沿街商业金融用地性质和规模不变,结合现状已经修建完成的情况,将北部部分集贸市场用地调整为仓储用地,其余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06号片区位于镇区镇政府南部,调整范围为经五路至经四路,纬二路至西环路;总占地面积约8.496公顷。将原居住用地部分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其余用地全部调整为教育机构用地。

  二、静宁县工业片区B-CB-03-05地块、B-CB-03-06地块控规调整

  静宁县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规划范围内用地划分为4个街区单元,分别为街区I-GY1J-GY2K-GY3B-CB,其中工业片区东侧的B-CB-03-05地块、B-CB-03-06地块是本次报告重点研究和调整的区域。在《静宁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片区》中确定,B-CB-03-05地块用地性质为R21住宅用地,B-CB-03-06地块用地性质均为R22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

  为适应发展需求,需要对该片区局部地块规划指标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①调整地块B-CB-03-06的位置,用地规模及控制指标不变。②将B-CB-03-05地块划分为三个地块,分别B-CB-03-05-01地块、B-CB-03-05-02地块和B-CB-03-05-03地块,对三个块地的指标进行调整,以达到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具体指导规划实施的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现将古城镇、李店镇局部地块总规调整及县城工业片区部分地块控规调整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

  监督电话:2531813 

  附件:1.关于《静宁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古城镇分册》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2.关于《静宁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李店镇分册》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3. 静宁县工业片区B-CB-03-05地块、B-CB-03-06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静宁县规划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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