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静宁县地名志》编纂工作需要,静宁县民政局、静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照片。征集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反映静宁县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社会、自然等各方面情况的具有地名指向作用或标志性作品。具体包括:
1.县城全貌照片;
2.四大机关照片;
3.24个乡(镇)政府驻地照片;
4.开发区、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照片;
5.著名旅游景点、风景区、纪念地照片;
6.有代表性的自然村(居民点)、社区照片;
7.有代表性的学校、医院、公路、桥梁、山峰、河流、水库、电站、渠系等照片;
8.有代表性的人文、民族文化遗产、社会风情等照片;
9.有代表性的地方名优产品照片;
10.有代表性的厂矿企业照片;
11.其它反映静宁历史变迁、人文景观等具有地名指向作用的照片。
二、征集时间
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28日。
三、征集要求
1.照片色彩鲜明,构图主题突出,画面简洁,成像清晰;
2.照片必须为专业相机拍摄,统一为JPG文件格式,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文件大小不小于2M。不接受手机拍摄的照片,不收录广告图照;如无电子版本的老照片请自行扫描后发送电子版本;
3.来稿必须提供图片名称及简要说明,文字说明在100字内。
四、征集方式
作品发送至569380839@qq.com
联系电话:0933—2536950 17709336698
投稿请写明投稿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五、照片稿酬
照片一经采用每张稿酬200元。
六、相关声明
1.投稿者提供的照片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照片一经采用,照片使用权归静宁县民政局所有,作者具有署名权。
静宁县民政局
静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