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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静宁县地名志》相关照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1日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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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静宁县地名志》编纂工作需要,静宁县民政局、静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照片。征集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反映静宁县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社会、自然等各方面情况的具有地名指向作用或标志性作品。具体包括:

  1.县城全貌照片;

  2.四大机关照片;

  3.24个乡(镇)政府驻地照片;

  4.开发区、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照片;

  5.著名旅游景点、风景区、纪念地照片;

  6.有代表性的自然村(居民点)、社区照片;

  7.有代表性的学校、医院、公路、桥梁、山峰、河流、水库、电站、渠系等照片;

  8.有代表性的人文、民族文化遗产、社会风情等照片;

  9.有代表性的地方名优产品照片;

  10.有代表性的厂矿企业照片;

  11.其它反映静宁历史变迁、人文景观等具有地名指向作用的照片。

  二、征集时间

  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28日。

  三、征集要求

  1.照片色彩鲜明,构图主题突出,画面简洁,成像清晰;

  2.照片必须为专业相机拍摄,统一为JPG文件格式,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文件大小不小于2M。不接受手机拍摄的照片,不收录广告图照;如无电子版本的老照片请自行扫描后发送电子版本;

  3.来稿必须提供图片名称及简要说明,文字说明在100字内。

  四、征集方式

  作品发送至569380839@qq.com

  联系电话:0933—2536950  17709336698

  投稿请写明投稿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五、照片稿酬

  照片一经采用每张稿酬200元。

  六、相关声明

  1.投稿者提供的照片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照片一经采用,照片使用权归静宁县民政局所有,作者具有署名权。

  静宁县民政局

静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