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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河镇街道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及启用交通智能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0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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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四河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静宁县公安局决定对四河镇街道采取禁止停车、限时停车和单侧停车交通管理措施,并启用交通智能监控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行为子以抓拍取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

  1.田堡路口至阴坡庄桥头东西两侧全段禁止停车。

  2.农电站门口至邮局门口南北两侧全段禁止停车。

  二、限时停车路段

  四河镇主街道东入口(限高限宽处)至农电站门口,邮局门口至西出口(限高限宽处)南侧允许停车时段为19:00至次日7:00,其余时间全段禁止停车。

  三、单侧停车路段

  滨河路南侧禁止停车,北侧全段全天允许停车。

  四、违法行为处罚

  对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占用道路停放时长超过3分钟的,由交通智能监控设备予以抓拍取证,并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采集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后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共同构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5月27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静宁县公安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