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6日 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青年就业压力,满足见习单位教学需要,根据《平凉市青年就业见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静宁县西岭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择优吸纳一批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从事就业见习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计划及申请条件
计划吸纳青年就业见习人员16名,安排到城区幼儿园见习,其中西岭幼儿园4人,静宁一幼、静宁二幼各6人。
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条件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静宁生源高校毕业生(2018至2019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限)和具有静宁县户籍的16-24岁失业青年(2003年9月26日之前,1995年9月26日之后出生,学历不限),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良好。
3.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取得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能够满足日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就业见习申请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参加过就业见习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9月30日。
报名地点:
静宁县西岭幼儿园(联系电话:13689465743)
静宁县第一幼儿园(联系电话:18193351019)
静宁县第二幼儿园(联系电话:13993371335)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失业青年不提供报到证)、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报名表1份(见附件)。由见习单位、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双向选择
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由见习单位组织进行双向选择,选择方式由见习单位自定。
四、办理上岗手续
吸纳为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由见习单位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合同,由见习单位安排上岗。
五、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内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600元的见习工资,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后,停止发放见习补贴,留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未留用的见习人员自主择业,其中自主创业的,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募、招聘。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