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6/2025020030
  • 主题分类:消费帮扶
  • 发文机关: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25-04-10
  • 发文字号:静政办发〔2025〕30号
  • 发布日期:2025-04-10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
  • 内容概述:为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促进全县产业升级,扩大我县以苹果为主的农特产品销售规模,增加群众收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支持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津援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和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

  • 时间:2025-04-10 18:32
  • 字体: [ ] [ ] [ ]
  • 收藏
  • 文字版下载 文字版下载 图片版下载 图片版下载
  • 分享: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

奖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促进全县产业升级,扩大我县以苹果为主的农特产品销售规模,增加群众收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支持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津援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和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补对象及条件

 

  奖补对象凡是开展生产、加工、销售经营静宁农特产品的企业、合作社及个体户。

  奖补条件:申报主体要在帮助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户和“三类户”)销售农特产品方面发挥一定作用,申请期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方可申请奖补。

  申报对象在申报奖补过程中需提供真实有效的销售印证资料。

 

第三章  奖补类别及标准 

 

  企业、合作社线上销售补贴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线上销往外省市的静宁苹果销售额在100—200万元,按照1%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200(不含)—500万元,按照2%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500(不含)万元以上,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补;线上销往外省市的静宁其它农特产品,销售额在50—100万元,按照2%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100(不含)—200万元,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200(不含)万元以上,按照4%的比例进行奖补。线下销售补贴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线下销往外省市的静宁苹果销售额在100—200万元,按照0.5%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200(不含)—500万元,按照1%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500(不含)万元以上,按照2%的比例进行奖补;线下销往外省市的静宁其它农特产品,销售额在50—100万元,按照1%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100(不含)—200万元,按照2%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200(不含)万元以上,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补。

个体户线上线下销售补贴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户,线上线下销往外省市的静宁苹果及其它农特产品销售额在10—50万元,按照2%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50(不含)—100万元,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100(不含)万元以上,按照4%的比例进行奖补。

跨境电商企业销售补贴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静宁苹果及其它农特产品销售额在50—100万元,按照1%的比例进行奖补;销售额在100(不含)—200万元,按照2%的比例进行奖补;200万元以上,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补。

奖补销售额度计算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线上、线下销售及跨境电商奖补金额单类不超过8万元,合计不超过10万元。企业购置宣传车辆在天津市场巡回推介静宁农特产品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第四章  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列奖补资金从2025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  奖补流程

 

  申报对象要在2025年11月10日前填写《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同时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银行账号等复印件,销售额数据佐证资料,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和所申报奖补项目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县商务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审定后,确定最终奖补金额。

  拟奖补结果通过静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奖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商务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各奖补对象。

第十条  对在奖补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奖补资金,并纳入奖补黑名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  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奖补资金补完废止。

 

附件: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


附件下载地址:附件: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xls

文件下载地址: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doc

文件解读地址:关于对《静宁县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办法》的文件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