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类避险搬迁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静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类
避险搬迁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2024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安排部署,经技术部门实地核查认定,我县2024年摸排符合搬迁条件的对象共计20户,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类16户、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类4户。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类搬迁安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认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全省“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思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和“双评估”工作成果,我县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对已备案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以外的地质灾害风险区进行了实地调查,涉及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类6户群众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为了从源头上管控地质灾害的发生,2024年对4户同意搬迁的群众实行风险区管控类搬迁,具体是贾河乡宋堡村侯河组4户18人。
二、安置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
(一)集中安置。以县城及乡镇安置为主,以居住安全且公共服务设施较好的中心村为辅。
1.依托县城安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满足农民到县城安家就业需求,鼓励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促进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2.依托小城镇安置。在有条件的建制镇建设集中安置区,通过劳动技能培训,提升搬迁群众的劳动技能。
3.依托中心村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具有产业发展基础和生活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搬迁群众就近集中安置。
(二)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购买存量商品房安置等。
1.插花安置。依托县城、乡镇已有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以及闲置的房屋、存量建设用地等资源,采取回购空置房屋、新建农村宅基地等方式进行搬迁安置。
2.购买存量商品房安置。引导搬迁群众通过当年购买本县存量商品房自行安置。
三、工作步骤
各乡镇要加快推进搬迁安置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安置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确保完成年度搬迁目标任务。
(一)动员搬迁。乡镇要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摸清搬迁户数、人数、经济状况、住房现状、耕作条件、搬迁意愿、安置方式等基本情况,逐户签订搬迁协议(含拆旧复垦协议),逐级建立台帐管理,做到基础工作扎实可靠、精准无误。
(二)规划选址。严格落实“四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四靠近”(农业生产区、产业配套区、村镇集中区、县城提升区),“四保障”(保障生产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基础配套、保障公共服务)原则,选址要符合乡村规划并经专家和乡镇审查,坚决杜绝“点将式”“搭车式”、原址重建、房前搬到屋后、从旧的隐患点搬到新的隐患点等现象。
(三)建设入住。乡镇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的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监理总监)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等制度。按照“建成一批、搬迁一批”的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加快工作节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9月底完成建设工作,10月底前完成搬迁入住任务。
(四)拆除复垦。按照“一户一宅、占新腾旧”政策要求,编制迁出土地综合利用方案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迁出区房屋拆除、旧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202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房屋拆除任务。
四、具体措施
贾河乡宋堡村侯河组处于我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经动员,该区域侯河组4户群众同意实施避险搬迁,与贾河乡签订了搬迁协议,均选择村域内集中安置,搬迁安置点处于贾河乡宋堡村村道旁平坦园地,该处交通便利,距贾河乡政府驻地距离5公里,方便群众的出行。该确定的风险管控区内共涉及威胁群众6户23人,2024年度实施搬迁4户18人,对剩余的2户5人再动员,力争做到分年度全部搬迁,若有群众不愿意搬迁的,确定地质灾害监测员,对该区域实施监测预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威胁。
附件:1:静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类避险搬迁情况统计表.xlsx
2:静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类避险搬迁人员花名册.xlsx
文件解读地址:关于《静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类避险搬迁工作方案》的解读
文件下载地址: 关于印发静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类避险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