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静宁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好转,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快补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治”,聚焦务农出行集中、客货运输繁忙、户外活动增多等交通出行特点,通过集中开展源头隐患清剿、重点违法歼灭、安全宣传声势“三大攻坚战”,有效消除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重拳治理一批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努力实现“亡人事故数同比、环比双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整治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10月10日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源头隐患“清剿战”
1.突出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治理。聚焦事故多发路段,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全面排查梳理排查平交路口、弯坡路段等警示防护不足、交通标志标线不全点段,以及雨雾天气影响突出路段的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实地勘查,区分轻重缓急,综合采取临时性和长期性治理措施,推动标本兼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交运局
责任单位:公路段、住建局、公安局
2.突出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鼓励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的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已建成的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未落实生命防护工程的,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年度治理计划,优先实施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路段,逐年消除道路隐患。
牵头单位: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公路段、公安局
3.突出农村道路精细化治理。加强对国、省、县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乡村道路动态和静态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及时推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农村地区“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结合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等因素,逐年针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实施“五必上”(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波型护栏)安全改造。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落实农村道路汇入主线路口警示和降速措施,在有条件的路口实施“坡改平”改造。加强对穿村过镇重点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组织精细化设计,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逐步推进风险较高路段治理。
牵头单位: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公路段、公安局
4.突出重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深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四个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对车辆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高发、隐患突出进行约谈提醒,对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隐患问题久拖不决不整改的严格惩处。
牵头单位:交运局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5.突出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摩托车以及农村三轮车等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突出隐患,坚持定期通报,督促及时清理,动态消除源头风险。坚持动态清零,确保重型货车和7-9座小型客车检验率达到95%以上,八类重点车辆注销率达lOO%,中型、轻型、微型货车注销率达90%以上,小型汽车注销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交运局
6.突出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全县电动车专项治理,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控紧源头、行业示范、规范通行、社会共治、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确保我县市场无“非标”电动车销售,无新增“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因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①治理销售市场。依法查处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二轮、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电动车经营商户以及电动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经营商户,严厉查处非法改装、加装车篷、雨蓬经营户。②路面集中管控。对未上牌、非法改装、违反交通秩序、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强制拆除二轮电动车加装的遮阳蓬、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加装的动力装置。③加强属地管理。告知辖区居民,未上牌的二轮、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对违规上路的电动车进行劝导,对不服从管理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抓好环卫保洁、物流快递、餐饮外卖及残疾人对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④做好善后处置。做好治理行动稳控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专项治理工作中妨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做好售后纠纷调解工作。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住建局、交运局、融媒体中心、人险静宁支公司、财险静宁支公司
7.突出前端感知设备布建升级。加快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力争完成省上下达的84处农村劝导站视频监控建设任务。大力推行轻微交通事故线上快处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知晓轻微交通事故可线上快处,确保通过视频快处模式事故占同时段全部轻微事故总量的40%以上。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公司
(二)集中开展重点违法“歼灭战”
8.持续优化勤务部署严查交通违法。全面分析辖区交通警情分布和出行特点,特别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道路关键节点、务农务工出行集中路段、主要货运通道、城乡结合部、城区重点餐饮场所周边路段,网上网下结合加强路检路查,突出“十类重点车辆、十六类突出违法”,突出“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勤务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协同发力,结合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受理、部门抄告、群众举报的线索,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百吨王”“黑出租”“黑包车”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运局
9.持续开展重点车辆严重违法查处。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深远的重点车辆,结合交通事故的特点和通行规律,采取“流动+守点”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常态联合执法,科学设置执法检查卡点,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从严查处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疲劳驾驶、超速、强超强会、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良好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运局
10.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整治,加大对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情况的督促提醒和处罚教育力度。查处500起电动车、三轮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75%以上;普通公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55%以上。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交通安全宣传、重要节点交通安全劝导。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赶集庙会、红白喜事、民俗活动、冰雪恶劣天气等情况下要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和宣传教育。对村组车辆和驾驶人实行户籍化管理,切实动态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入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状态、驾驶入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公安局
12.持续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联动。强化协调沟通,建立信息发布与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联合接处警机制、完善伤员分类转运救治机制和事故伤员救治网络、加强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建设等工作。加强与其他县(市、区)的协调联动,对跨区域异常拥堵、事故处置、安全管控等,建立实施区域协同联动处置机制。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交运局、公安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声势战”
13.精心开展交通出行精准提示。健全信息精准推送机制,每月通过交通安全宣传小程序向“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和社区居民微信群精准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针对夏季天气炎热,容易疲劳等特点和公路路况情况,及超员、超速、酒醉驾、疲劳驾驶、分心驾驶、发生事故“九字诀”等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
14.精心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曝光。在互联网平台、交通设施、场站服务区、销售登记点等宣传阵地,及楼宇电视、LED显示屏、诱导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亮屏”行动。要筛选辖区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制成图文、视频资料,讲危害、讲后果,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住建局
15.精心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开展“七进”和“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倡导人人当交通安全劝导员,组织发动志愿者、快递、外卖行业开展公益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交通安全随处可见,推动文明、守法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乘坐超员车,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通过新媒体新媒体曝光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扩大社会宣传面,努力构建“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抵制交通违法”的交通安全宣传格局。
牵头单位: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公安局、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做实做细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落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全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要求,主动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推动本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作为,深入一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加大跟踪问效。县道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通报、曝光、督导、追责四项工作机制,用好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和督导检查“两个抓手”,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及时督促整改,倒逼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平安建设等考核挂钩。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等造成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要深入开展责任倒查,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附件
静宁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蕾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史永红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银锋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留学 县交运局局长
成 员:宋治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江红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程爱毅 县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王 斌 县教育局副局长
鲍展运 县工信局副局长
刘考学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章宁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副队长
马小强 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陈双海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金虎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王拴太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程林虎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高明明 城关镇政府镇长
杨 剑 城川镇政府镇长
刘 峰 八里镇政府镇长
陈兵兵 界石铺镇政府镇长
陈小虎 原安镇政府镇长
李 峰 古城镇政府镇长
厚新军 曹务镇政府镇长
王幸福 司桥乡政府乡长
朱斌旺 威戎镇政府镇长
梁 涛 雷大镇政府镇长
王 毅 三合乡政府乡长
戴海龙 甘沟镇政府镇长
李恩婵 双岘镇政府镇长
常 河 余湾乡政府乡长
艾炳伟 贾河乡政府乡长
郭 琼 治平镇政府镇长
马喜院 李店镇政府镇长
崔宏江 深沟乡政府乡长
李君辉 新店乡政府乡长
杨军宁 仁大镇政府镇长
刘乾虎 红寺镇政府镇长
梁玺乐 细巷镇政府镇长
杨众举 四河镇政府镇长
李尚学 灵芝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靳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部署推进、统计通报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解读文件地址:关于对《静宁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解读说明
文件下载地址:关于印发静宁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