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6/2023020051
  • 主题分类:城市更新
  • 发文机关: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静政办发〔2023〕51号
  • 发布日期:2023-06-07
  • 有  效  性:
  • 标       题: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06-0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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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静宁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科学有序实施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切实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基础配套、安全设施、环境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老旧小区居住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城市更新为统揽,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不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持续完善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改造任务

静宁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位于西环路东西侧,北二环路以南,北环路以北,共1个小区11栋住宅楼,居民583户,改造面积6.45万平方米。具体为西苑小区教育家属院工商税务家属院地毯家属楼计生1号2号家属楼西苑小区3号4号5号、6号、7号、8号商品楼家属院

三、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住宅楼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

住宅楼改造工程

1.屋面1)更换平屋面防水层11931平方米;2)更换平屋面找平层10146.53平方米;3)更换坡屋面砖瓦3968.6平方米,防水层3968.6平方米;4)屋面变形缝镀锌钢板172.9平方米;5)修复屋面避雷网2216平方米;6)改造过程中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原则上全部拆除,拆除后不予安装,由用户根据需要,自行安装电热水器或天然气热水器。

2.外墙面1)外墙面保温层网子及抹灰30249.83平方米;2)外墙刷真石漆25904.4平方米;3)外墙勒脚贴面砖4345.43平方米;4)外墙修补保温板760平方米;5)更换不锈钢落水管2482.8米,配套不锈钢落水斗162个6)更换墙面变形缝镀锌钢板359.4平方米;7)增设成品楼栋标识牌11个

3.楼梯间1)楼梯间内墙粉刷17521.3平方米;2)楼梯间扶手、栏杆刷油漆1820米;3)油漆垃圾道口85平方米;4)单元入口处增设成品单元标识牌57个5)增设玻璃钢雨棚138平方米;6)增设砖砌水表间57个7)更换楼梯间破损玻璃并油漆钢窗354.24平方米;8)更换单元门57樘9)维修楼梯间破损踏步,维修破损消火栓、电表箱等

4.住宅楼强电及弱电1)楼梯间更换声光控灯299套2)楼梯间更换声控灯电表58个3)楼梯间更换声控灯PVC聚氯乙烯线槽3040米;4)楼梯间更换楼梯间声控灯电线9120米;5)受电工程

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1.管网工程

1)拆除工程①拆除给水管道1696,拆除污水管道2312,拆除雨水管道812米;②拆除检查井167座③拆除化粪池14座④拆除钢筋混凝土地沟1161米。

2)给水管道①敷设De25PE给水管288米;②敷设De40PE给水管4米;③敷设De50PE给水管30米;④敷设De63PE给水管719米;⑤敷设De110PE给水管655米;⑥增设成品消防栓15个,消防栓15座⑦新建阀门井69座设分水器114个

3)污水管道①敷设De110U-PVC排水管823米;②敷设De160(U-PVC)排水管526米;③敷设De200HDPE排水管631米;④敷设De300HDPE排水管332米;⑤新建污水检查井71座

4)雨水①敷设De300HDPE雨水管812米;②新建单篦雨水口42座③雨水检查井27座

5)其它①新建4#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座②新建6#钢筋混凝土化粪池9座③新建7#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座④新建9#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⑤新建1200*1200钢筋混凝土地沟929米;⑥新建800*1000钢筋混凝土地沟232米;⑦增设成品消火栓15个,消火栓井15座

2.硬化道路1拆除原有场地、路面12104平方米;(2砼院坪硬化12104平方米,其中消防车道、回车场3837平方米;(3拆除重做台阶散水3199.2平方米;(4拆除更换花园道牙370米,增设花园栏杆370米。

3.绿化亮化工程

1)绿化维修花园559.04平方米。

2)亮化安装太阳能庭院灯39盏

4.弱电改造1低压配电箱11套,低压配电箱进线及钢管各330米;(2安装电子车辆道闸及控制箱12套其中带门禁道闸3套);(3保安室至道闸电线及PC管均330米;(4强弱电桥架963米。

5.环境整治1安装垃圾分类(小区成品运送塑料垃圾桶)87个;(2围墙粉刷2310.42平方米,拆除围墙99.3,新建铁艺围墙115.40,新建砖围墙15.8米;(3拆除自行车棚883平方米,新建自行车棚478.98平方米;(4拆除铁艺大门1樘,新建铁艺大门3樘;(5安装健身器材60件

6.配套停车设施1划分地上停车位252辆;(2电动车充电设备30套,电动车充电线及钢管各842米。

7.安防系统1监控装置11套,安防系统(全方位摄像机,包括线)49个;(2监控线缆1323米。

8.门房改造维修1门房外墙真石漆741平方米;(2门房内墙刷乳胶漆1261平方米;(3门房外墙勒脚贴面砖319平方米;(4门房外墙保温板1023平方米;(5更换门房防水层691平方米;(6门房门窗油漆150.4平方米;(7新建门房1个,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7.05平方米;(8拆除门房22.16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

1.该项目拟申请中央、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和专项债券及县级配套资金。

2.业主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改造的内容,由业主自筹解决。

3.减免相关规费。住建、执法、供热、给排水、电力等管理部门减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规费和费用。

五、实施步骤

前期准备阶段202211月至2023520日)。由县住建局负责,城市社区管委会配合,对涉改楼宇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召开意见征求会,广泛宣传、讨论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改造方案,完成可研、初设、招投标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组织施工阶段20235月21日至20231031按照改造方案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减少施工扰民。强化日常督查,鼓励居民代表参与改造提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竣工验收阶段(202311月1日至20244月30日)。项目建成后,按照改造实施方案、施工设计、物业管理验收标准和工程建设现行标准,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六、后期物业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全面推行以属地社区及乡镇政府为核心,整合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落实物业管理措施,巩固改造提升成果,防止先改后乱。

1.物业管理分散或无物业管理的,鼓励在土地权属、产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打通围墙,由“小物业”变“大物业”,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2.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社会化管理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成后,继续由原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原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管理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成后,继续由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提供后勤式管理,并逐步向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过渡。

3.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三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成后,具备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服务条件的,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七、责任分工

1.发改局负责改造项目可研评审及批复项目资金申报争取

2.财政局负责改造项目县级资金保障

3.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规划手续办理,同时负责老旧小区立面效果规划的审定,以及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

4.住建局负责改造项目调查摸底、资金争取、方案制定和综合协调,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督查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工程建设。

5.执法局负责配合拆除小区内和临街违章建筑,配合小区各类管网接入市政管网审批工作

6.城市社区管委会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做好宣传动员、配合组织住户签订实施协议,协调拆除煤炭房、储物间、违章建筑和屋面太阳能热水器,协调邻里关系,调解影响施工的纠纷事宜

7.供水公司确定专人指导、配合做好小区给水管网改造,负责提供户内智能水表、小区内远程水表。

8.供电公司确定专人指导、配合做好户外强电线路整治改造,安装智能电表,对小区专用变压器需改造提升的进行改造达到“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的要求,对影响外墙面施工的强电线路配合进行迁移改造并做好安全防护对智能电表进行校验接驳。

9.县公用局负责督促各供热企业全面复核供热管网设计图纸并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做好供热内网改造,对小区内供热管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巨能燃气公司全面做好燃气管线的增设和更新改造,对小区内燃气管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10.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指导并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对小区弱电线路进行归整改造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广,涉及部门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执法局、城市社区管委会、房产服务中心、规划事务中心、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实施。

广泛宣传动员。城市社区管委会相关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安排人员深入各老旧小区,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建议,采用多种方式,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和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改造工作。通过签订改造协议,加强政策宣传,对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90%的小区或楼栋,暂缓实施改造或调整楼栋进行改造。建设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传动员,及时收集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落实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对不支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监督管理。住建部门要实行专人负责,切实规范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等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调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改造质量。要组织居委会干部、小区业主代表成立监督小组监督项目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扰民。要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要综合改造,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造后的小区规范管理、良性循环、长期可持续发展。


文件解读地址:《静宁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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