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1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为加强静宁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状况,解决部分路段群众出行难问题,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更新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静宁县公安局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单向通行和禁止停车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一)崇德路(武穆路南口--滨河路):道路南北两侧禁止停车。
(二)南关巷:全路段禁止停车。
(三)压板厂巷:道路南侧禁止停车。
(四)西苑小区巷:道路两侧禁止停车。
(五)后街:道路北侧禁止停车,道路南侧顺向有序停车,车头统一朝东。
(六)永福巷:全路段禁止停车。
(七)永福东巷:全路段禁止停车。
二、单行道:
永福巷南口由南向北单向通行(禁止左转驶入),永福西巷由东向西单向驶出,永福巷北口实行双向通行,禁止左转。
三、违反上述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四、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五、本通告自2022年3月26日起执行。
静宁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