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8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就业形势变化,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就业失业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53号)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镇新增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人社通〔2021〕76号)精神,现就我县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和范围
全县城镇区域范围内(包括工业园区)劳动年龄内新就业人员。包括通过各类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登记方式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和企业招用的,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企业到所在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社区)或县人社局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的,由本人到所在社区或县人社局办理就业登记。
3.劳动者从事无固定单位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的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比如:摆地摊、拉货、快递、外卖、网络直播、网络营销等无法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工作,由本人到所在社区或县人社局办理就业登记。
四、登记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就业信息:包括就业地、就业类型(初次就业/失业再就业)、就业方式(单位、企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灵活就业)、就业时间(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备案/工商登记注册/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时间)、就业单位(灵活就业为从事工作内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具体地址、从事产业类型(一/二/三次产业)、登记失业人员(是/否)、就业困难人员(是/否)等。
五、注意事项
1.凡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单位和企业均应自觉在基层社区或县人社局办理就业信息登记,以免影响企业或就业者本人享受各项就业优惠政策。
2.对已(有)新就业而未主动登记的,由所在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督促或上门采集信息予以登记,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3.工业园区就业的个人或单位、企业可到县人社局或城区任一社区进行登记。
六、登记地址
静宁县人社局:静宁县城关镇二天门巷8号 电话2596682
东城社区:静宁县昌盛路3号 电话5959138
西城社区:静宁县中街16号 电话5956465
庙川社区:静宁县中街16号 电话5969466
新盛社区:静宁县自然资源局楼下 电话5931369
北环路社区:静宁县北环路17号 电话5959136
成纪路社区:静宁县北二环东路残联楼下 电话5956461
人民巷社区:静宁县文化城南院西侧 电话5968451
阿阳路社区:静宁县二天门巷天顺宾馆3楼 电话5942181
崇文路社区:静宁县崇文路2号 电话5911589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