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4日 来源:县政府 作者:县政府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为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县政府决定实施北环中路(成纪路—西环路)道路改造工程。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道路改造工程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静宁县北环中路(成纪路—西环路)道路改造工程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
西起西环路东侧,东至党校停车场,北起北环中路南侧,南至农副公司家属楼。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均被列入征收范围,依法实施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部门公布的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静宁县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静宁县政府动迁安置补偿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静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征收补偿安置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和标准按照《静宁县北环中路(成纪路—西环路)道路改造工程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详见附件。
五、征收签约期限
2022年3月3日—2022年4月21日,共50天。
被征收人如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静宁县北环中路(成纪路—西环路)道路改造工程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