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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店镇街道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2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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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李店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静宁县公安局决定对李店镇街道采取禁止停车和临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取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

  (一)惠民路(新车站路口至东湾桥)两侧全路段禁止停车;

  (二)李治路(李店至治平公路李店镇区段)两侧全路段禁止停车;

  (三)德美巷(德美小区至建材市场)两侧全路段禁止停车;

  (四)人民巷东段(镇政府十字至常津市场口)两侧全路段禁止停车;

  (五)邮政银行十字周边50米以内道路两侧禁止停车(含农贸市场门口至旧舞台、五方河桥头南至张家巷子两侧);

  (六)李深路(李店至深沟公路李店镇区段)南侧全段禁止停车;

  (七)成纪街(李店小学路口至张家巷子路口)南侧全段禁止停车;

  (八)张家巷子东侧全段禁止停车;

  (九)健康路(成纪街至卫生院后山硬化路)东侧全段禁止停车。

  上述所有路段为全天禁止停车路段。

  二、允许临时停车路段

  (一)五方路(五方河桥头北口至新车站路口)两侧允许临时停车;

  (二)人民巷西段(大众药房门口至幼儿园门口)两侧允许临时停车;

  (三)李深路(李店至深沟公路李店镇区段)北侧(沿河一侧)允许临时停车;

  (四)成纪街(李店小学路口至张家巷子路口)北侧允许临时停车;

  (五)张家巷子西侧允许临时停车;

  (六)健康路(成纪街至卫生院后山硬化路)西侧允许临时停车。

  允许临时停车路段按一车一位有序顺向停放,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划线区域内,不得超越停车线停车,不得占用两个停车位停放一辆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交通技术监控抓拍点位(违法停车)

  (一)五方路镇政府十字路口;

  (二)成纪街邮政银行十字路口;

  (三)成纪街卫生院丁字路口向西100米;

  (四)成纪街供电所路口向西200米。

  四、违法行为处罚

  对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拒绝驶离、且长时间占用道路的机动车,将依法采取拖移机动车措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共同构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静宁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