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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7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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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高毒、剧毒农药的禁用,生物农药等高效、无风险农药的推广、普及,以及统防统治的兴起,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成为植物保护主流,农药使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所减轻。但是,由于农药使用者环保意识不强,大量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沟渠,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等造成直接污染,并进入生物链,对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造成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在此倡议全县农药经营、使用者共同关注,自觉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一、所有农药使用者养成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习惯。用药后将瓶、罐、桶、袋等包装物收集带回,并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随意丢弃。在农药施用过程中,配药时应当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残留农药。

  二、农药经营企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机制。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合作,本着谁生产、谁销售、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吸引农药使用者及时主动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回收台账保存两年以上。

  三、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确保田净、渠美、水清。各乡镇及其村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探索建立回收体系、机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要鼓励、协助农资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建立农药销售与包装废弃物回收一体机制,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协助回收部门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望全县上下行动起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身边的环境,共同关注和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用自觉行动建设和维护我们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