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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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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平凉市人普办 平凉市统计局转发<甘肃省人普办 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人普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县人普办,县统计局审核,拟推荐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为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静宁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王爱武等5名同志为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静宁县统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至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

  受理部门: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2521427

  静宁县统计局          0933-2521455

  附: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花名册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静宁县统计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