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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8日 来源:县疾控中心 作者: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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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静宁县疾控中心提醒您:

   一、主动报备

  1.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2.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3.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4.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请以上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防控提醒

  1.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聚餐聚会。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到公共场所保持一米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

  2.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3.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外出。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疫情发生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在机场、火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4.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政策。入境人员在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5.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和成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静宁县疾控中心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