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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紧急提示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来源:县疾控中心 作者: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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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因境外疫情输入导致的本土疫情频繁发生,时值冬季低温,且病毒变异增加了疫情防控复杂性,防控形势复杂严峻。12月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3例(广西9例,湖北4例,广东3例,上海2例,云南2例,天津1例,福建1例,陕西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广东);本土病例60例(内蒙古42例,均在呼伦贝尔市;浙江12例,其中绍兴市9例、宁波市3例;黑龙江4例,均在哈尔滨市;江苏1例,在南京市;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静宁疾控中心提醒您:

  1、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2、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3、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4、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请以上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防控提醒>>

  一、疫情相关地区,减少不必要外出。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和其他中高风险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村)报备,返回后要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加强个人防护。持续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三、坚持“人物同防”。冬季气温低,新冠病毒存活时间更长。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收发快递做好消毒和手卫生。

  四、做好健康监测。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特别是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静返静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居民朋友尽快接种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成人可到当地批准的任何一家接种单位接种第三剂加强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