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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静宁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7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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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度静宁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可在2021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6063元的60%(3638元)至300%(18189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年缴费额度最低8731.2元,最高43653.6元。

  二、办理时限、所需资料及办理地点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核定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受疫情影响,2020年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进行补缴,执行2021年度缴费标准,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期间免收滞纳金,过期不再受理补缴事宜。

  四、其他事宜

  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2021年度缴费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办理结束后迅速离开。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其他人员前来办理,除提交上述本人应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联系电话:0933-2521538

  若因疫情原因,上述事项发生变化的,以最新公告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