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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提示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来源:县防控办 作者: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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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通报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曾在我省嘉峪关市、张掖市、酒泉市有行动轨迹。10月19日,兰州市城关区通报6人新冠病毒混检结果为阳性,兰州市城关区云祥小区、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天庆丽舍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宁夏、贵州、湖南、北京等地相继出现确诊病例,形势十分严峻,疫情防控压力很大。为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严防疫情输入,结合我县疫情防控要求,现紧急提示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请广大城乡居民和来静返静人员密切关注近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活动轨迹,特别是10月9日以来途经内蒙古额济纳旗、二连浩特,陕西西安,我省嘉峪关市、张掖市和酒泉市人员,10月15日(含)以来有兰州市旅居史人员,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存在交集的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近14天有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做好排查、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工作,对瞒报、谎报、不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强化管控措施。各乡镇、城市社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近期涉疫地区来静返静人员加强摸底排查,凡涉疫地区来静返静人员,一律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其中与确诊人员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按照高风险人群对待,一律集中隔离14天,期间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城区所有单位、住宅小区要加强外来人员管控,落实出入实名登记、证件查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汽车站、客运站、高速出入口实行严格管控,凡涉疫地区来静返静人员均要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详细登记行程信息,并逐人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现场采集样本送检,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建议近14天内所有来静返静人员自愿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严控聚集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行业单位原则上不得擅自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必须提前报县防控办备案。严格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举办集体宴会、大型慰问、商品促销等活动,家庭聚会严格控制在10人以下,严禁有境外、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参加。

  四、严管重点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车站、餐馆影院、KTV网吧等人群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实名登记、通风消毒等措施。一旦发现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要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做好人数限制和引导分流等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四早”规定、“四类药品”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  

  五、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城乡居民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居民尽快接种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成人要尽快在县内接种点接种第三剂加强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