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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静宁县2021年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5日 来源:县房产服务中心 作者:县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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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静宁县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规范准入标准的实施意见》(静政办发〔2019〕24号)和《静宁县2021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居委会受理,城市社区管委会初审公示,房产服务中心复审公示,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对刘宗强等59户新增对象发放2021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现予以公布。

附件:静宁县2021年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对象花名册

静宁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