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3日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家长权益,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生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教基二〔2021〕1号)、《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平市教基〔2021〕10号)有关规定,现就规范2021年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2021年静宁县境内具有普通高中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是:静宁一中、静宁二中、文萃中学、威戎中学、成纪中学、甘沟中学、界石铺中学、仁大中学;具有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是:平凉机电工程学校。
2.2021年静宁县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将招生计划下达至静宁一中、静宁二中、文萃中学、威戎中学、成纪中学、甘沟中学、界石铺中学、仁大中学8所学校,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中考成绩一次性录取到校。2021年静宁县中职招生,由具有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平凉机电工程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审批的招生简章,按设置专业采取集中和自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除上述学校外,县内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任何招生宣传广告均属虚假信息。
3.县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发布、传播虚假招生信息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同时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举报(举报电话:0933—2521522)。
4.近期,有关机构和个人擅自发布虚假招生信息,面向社会宣传招生,误导了广大学生、家长,扰乱了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请广大考生、家长知悉上述公告内容,谨防虚假招生宣传,严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静宁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