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7日 来源:县委统统战部 作者:县委统统战部
全县各族干部群众: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我国5000多年文明发展史上,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最终形成了今天56个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亲的中华民族大家庭。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我县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有回族、满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人口1200余人。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路径,按照全省“一廊一区一带”(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陇东南民族团结进步巩固区、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创建行动安排,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逐步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发展,形成了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关键之年。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我县依据全市“1188”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计划,制定了《静宁县参与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了“民族团结进步+党建引领”等八项行动及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场所、进两新组织等“八进”活动。积极参与全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这是县委、县政府的政治责任,也是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使命。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积极投身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营造“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处处盛开民族团结之花”的浓厚氛围,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成纪大地常开长盛。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聚起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守望相助、团结奋斗、锐意进取,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为我县“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广泛凝聚人心、汇集磅礴力量!
静宁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