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4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静宁县第一中学实验楼建设项目、静宁县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静宁县成纪中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均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上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1.静宁县第一中学实验楼建设工程于2020年12月31日竣工,由静宁县第一中学负责建设,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592.1256万元。
2.静宁县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工程于2019年12月28日竣工,由静宁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建设,平凉市兴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459.5632万元。
3.静宁县成纪中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于2013年12月17日竣工,由静宁县成纪中学负责建设,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〇三分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85.8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2596671
公示期限: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6月7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