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 来源:县疾控中心 作者:县疾控中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方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静宁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公示。
静宁县疾控中心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