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界石铺红军长征纪念园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设施建设项目、静宁县阿阳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1标)、静宁县仁大邮政所改造项目均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上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1.界石铺红军长征纪念园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设施建设工程于2021年1月12日竣工,由静宁县界石铺红军长征毛泽东旧居纪念馆负责建设,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178.044万元。
2.静宁县阿阳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1标)于2020年8月4日竣工,由静宁县阿阳实验学校负责建设,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461.26万元。
3.静宁县仁大邮政所改造工程于2018年4月13日竣工,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平凉市分公司负责建设,泾川县丰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06.5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2596671
公示期限: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9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