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2日
来源:县烟草专卖局
作者:县烟草专卖局
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编号:4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620826100617
|
静宁县张河鸿运百货店
|
张添
|
静宁县四河镇豆河村张上社甘四路南侧
|
620826101710
|
静宁县刘宝百货副食超市(刘金孝)
|
刘金孝
|
静宁县灵芝乡街道东5号
|
620826101018
|
静宁县柴宗坤百货店
|
柴宗坤
|
静宁县治平乡街道乡政府门口南侧第11间铺面
|
静宁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