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静宁县公安局曹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等7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1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静宁县公安局曹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静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及甘沟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静宁县公安局四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静宁县公安局灵芝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静宁县威戎中心卫生院业务楼项目、静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静宁县灵芝希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均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上项目建设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一、静宁县公安局曹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于2018年10月24日竣工,由静宁县公安局负责建设,甘肃省静宁县城关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63.37万元。
二、静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及甘沟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于2018年9月19日竣工,由静宁县公安局负责建设,甘肃省静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702.41万元。
三、静宁县公安局四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于2019年1月22日竣工,由静宁县公安局负责建设,静宁县八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96.7万元。
四、静宁县公安局灵芝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于2019年12月18日竣工,由静宁县公安局负责建设,平凉市金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91.36万元。
五、静宁县威戎中心卫生院业务楼工程于2010年7月4日竣工,由静宁县威戎中心卫生院负责建设,甘肃省城关镇建筑公司十一项目部施工,工程总造价73.89万元。
六、静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于2020年9月25日竣工,由静宁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建设,甘肃省静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647.096279万元。
七、静宁县灵芝希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于2020年11月30日竣工,由静宁县灵芝乡教育委员会负责建设,甘肃省静宁县城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270.201088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2596671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