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静宁县深沟乡卫生院业务用房与周转宿舍等3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静宁县威戎中学学生厕所、静宁县深沟乡卫生院业务用房与周转宿舍、静宁县滨河花园B区(翔宇)20#商住楼项目均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上项目建设单位缴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一、静宁县深沟乡卫生院业务用房与周转宿舍工程于2018年4月17日竣工,由静宁县深沟乡卫生院负责建设,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96.914369万元。
二、静宁县威戎中学学生厕所工程于2019年11月5日竣工,由甘肃省静宁县威戎中学负责建设,甘肃中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51.22万元。
三、静宁县滨河花园B区(翔宇)20#商住楼工程于2019年5月9日竣工,由静宁县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1021.69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2596671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4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