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城区红绿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0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为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静宁县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8月28日0时起,在以下路口启用红绿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系统,对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红绿灯监控路口
(一)阿阳宾馆十字;
(二)城关派出所十字;
(三)政务大厅十字;
(四)清华园十字;
(五)疾控中心十字;
(六)商城十字;
(七)职教中心十字;
(八)西吉路口;
(九)高速路口。
二、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一)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二)逆向行驶;
(三)违反禁止标线;
(四)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五)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六)驾车接打电话;
(七)黄牌车违反禁令标志;
(八)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静宁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9日